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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孰能生巧。我剛接觸linux的時候,很多的命令也是記不住,所以我記不住的時候我就會去翻翻筆記或者直接上網查,慢慢的用得多了,一些基本的常用的命令也就記住了,如果碰到一些不常用的或者忘記的命令那么我就查查工具書或者上網查。
總之就是要常用Linux,如果不常用那么命令就很快會忘記。
我接觸Linux已經有8年啦,時間真的過得非常得快,在Linux系統進行開發,我已經8歲啦,我和Linux也是個老熟人啦,題目中說的大神,其實是個偽命題,在這個領域,從來都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要說為什么有的人能記住那些命令,其實跟這個人的所做的業務有關系,比如,做運維的,那在平常的工作里,會用到許許多多的命令來完成運維,在工作中,用的多啦,自然而然就記住啦,這就是任務驅動的原因。
項目驅動,項目中,會遇到一些非常特殊的需求,也會用到各種各樣的命令,開發完后,進入測試流程,一定會修改bug,在解決bug的過程中,也會加深對命令的理解,這樣就又記住了很多命令,這就是項目驅動的結果。
Linux 的命令格式和英文的基礎格式相差不大,大部分都是縮寫,比如最古老的ls命令,就是List(列表、菜單)的縮寫,還有file,本來就是英文文件的意思,在linux里,就是查看文件類型的命令。
命令組成不僅僅是一個縮寫或單詞,后面往往還要加一些參數,用“ -”來連接主命令和參數,表示管理員要執行某條命令的某一項功能。
比如創建文件目錄命令:mkdir -p ,是make directory的縮寫,-p就是查詢是否存在要建立的目錄,如果不存在,就建立,如果存在,就忽略。
Linux中的命令80%以上是這種方式存在的,所以大神們只是英文單詞記的比較多,同時又能看懂命名規范而已。只要你連續1年使用無界面Linux,你也能記住。
熟悉常用10-20個命令,這些命令與平臺無關的。如grep,find,ps,awk,sed…,學會自己查找幫助,如man your-command,command --help. 再學習一些操作系統獨有的命令,如ubuntu的apt系列命令,centos的yum系列命令…經常學以致用,相信自己會熟練掌握.
象我是從DOS時代過來的人,使用LINUX是很自然的事情,也很順手。DOS也就百來條命令,很容易記住;LINUX就很龐大了,不可能全部記住,也就常用的熟練,不常用的用MAN命令查詢。LINUX的MAN手冊體系比較完善,既有系統命令,也有系統API函數等可以查詢。建議從MAN入手,熟練使用后,其他就容易了
其實很簡單,因為Linux命令都有一個核心特性,即文本。只要抓住了這個特性,然后圍繞其分類,就會發現大部分命令都是有規律可循的。因此,只要熟記幾個常用文本處理命令,以此為核心,然后將其他類型的命令歸類,自然而然會在頭腦中形成一顆索引樹。需要用某個命令時,先快速索引到該命令,參數只需查一下手冊即可。
看上去很多個,其實常用的也沒幾個。
按照分類去學的話還是比較容易記的。況且每個命令都可以查看幫助。
通過添加-h或者通過man查找命令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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