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先介紹一下的用法,的用法與之大致相同只不過參數(shù)列表略有不同在我看來主要的功能就是在不修改對象的情況下對對象的屬性進行重寫,使之繼承一個新對象的屬性先舉個簡單的例子汽車顏色是速度是價格是汽車顏色是速度是,價格是通過例子可以看出可以方法增加對象
先介紹一下call()的用法,apply()的用法與之大致相同,只不過參數(shù)列表略有不同
call()在我看來主要的功能就是在不修改對象的情況下對對象的屬性進行 重寫,使之繼承一個新對象的屬性
Symtax: fun.call(thisArg[, arg1[, arg2[, ...]]])
先舉個簡單的例子:
function vehicle(color, speed) { this.color = color; this.speed = speed; } function car(color,speed,price) { vehicle.call(this,arguments); this.price = price; } var mycar = new car("red", 100, 2000); alert("汽車顏色是" + mycar.color + ", 速度是 " + mycar.speed + ", 價格是" + mycar.price); //汽車顏色是red,速度是100,價格是2000
通過例子可以看出可以call方法增加對象的屬性信息,
也可以通過使用call方法覆蓋原對象的屬性
在舉個簡單的和作用域結(jié)合的例子
var x = 1; function method() { alert(this.x); } var c = {}; c.x = 0; c.m = method; c.m.apply(); //1,此時調(diào)用的是全局對象 c.m.apply(c); //0,此時調(diào)用的是對象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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